使用他人创作的艺术字体需要注意什么?
2024-05-24 790

企业在日常宣传中,经常会使用各种美观漂亮的艺术字体。这些字体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类型的作品,企业在创作使用艺术字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字体应该属于什么作品?

字体类别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已经超过《著作权法》保护期的字体,比如创造年代比较久远的字体,其财产权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种是自己创作的达到独创性要求的字体,比如各大应用软件上的付费字体等。这些字体的作者对单个字的基本笔画做出了改变和创作。比如作者对字的横、竖、撇、捺的拉长、缩短、加粗、变细,对弧度和弯度的调整以及对颜色的选择和变化等,使其成为富有艺术美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对美术作品做出了如下界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因此说,这些具有独创性的创作使该种字体拥有了美术作品的艺术美感,所以字体属于美术作品。

二、企业在使用他人创作的字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企业在商业使用一种字体时应当先查询该字体的版权情况,如字体还在版权保护期内,则在使用前应当取得字体版权权利人的授权。其次,国内外都有一些展示字体的网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购买某种字体版权或者获得使用许可,避免使用该字体时产生侵权风险。

三、如果使用的是本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创作的字体,字体的版权归谁呢?

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首先,字体可能属于法人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这种情况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该字体版权。

字体也可能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可根据该条规定在职务作品创作之前通过合同与员工约定作品的版权归属,以避免后续使用可能涉及的版权风险。

四、企业需要委托设计公司创作字体时,针对版权归属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委托设计公司创作字体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委托创作字体的版权归属。《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委托设计公司创作字体时,需要签订合同并明确字体的版权归委托方企业所有,以避免产生权利归属争议。

本文来源:中国版权服务;作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陈潇潇。仅做传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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